归去梨花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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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庭上庭下(一)

我有一个喜欢把自己萌的CP放进律政文的怪癖,原本以为双杰我不会那么干了,但是被小伙伴一煽动,然后……觉得新杰实在是适合检察官这个职位,就拖拖拉拉地挖了这个坑。

因为是律政文,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要解决,就是法律适用,当然故事里不会有这么严肃的内容,但这是一个需要明确的前提,也就是说:所有涉及的案子在程序法上参照美国的司法体制,因为美国是对抗式的诉讼制度,控辩双方之间的交锋相对而言比较有看头,能玩得起来,我国是法官主导的庭审制度,嗯,律师不太有得玩;至于实体法还是参照国内法了,我对于美国法律的了解完全建立于律政剧和律政小说的基础,如果那群编剧和作者其实是在编故事骗人的话我就啥都不知道了,我决定暂且相信他们的职业道德><

所以这边假设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一个虚拟的国度,只能是这样。

我很心虚,真的,因为未来可能出现王杰希提出他的当事人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这样违和的场景,所以,请记住:他们在一个虚拟的国度,那个国家可以叫荣耀或者其他什么。

 “庭上庭下”这个名,还是 和@西弦月 聊天的时候,她无意提到的,我觉得拿来做标题挺好;原本我犯懒就打算直接用“律政双杰”了……其实也不错啊,比Suits的某译名“诉讼双雄”看着顺眼,看天。

如果这文穿了美剧风,那纯属于不可抗力,默默爬走……


法庭室。

叶修刚刚完成他的交叉询问。这是一桩强奸案,受害人与被告在酒吧相识,一起喝过几次酒,被告送受害人回家,受害人邀请被告入内,一起又喝了不少酒,之后就发生了本案指控的“强奸”行为。被告坚持那是双方自愿进行的性行为,没有第三方证人在场,医生检查后没有在被害人身上发现明显的伤害痕迹。

叶修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这样的案子要使他的当事人脱罪并非难事,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关键是受害人的证言。他以娴熟的盘问技巧对证人席上的受害人进行了一通轰炸,成功地削弱了这位证人的可信度。结束之后,那位年轻姑娘呆呆地坐在证人席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投向叶修的目光充满了愤怒与憎恨。

那一刻,她恨这位辩护律师甚至胜于对她犯罪的那个男人。

叶修已经习惯了这种目光。做他们这一行的,很多时候都会被看成是罪犯的帮凶,颠倒是非黑白,不择手段地替被告洗清罪责,受害人或者他们的家属有时候大概恨不能生生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他眼角扫了一下坐在他身旁的助理律师安文逸,这是他第一次出庭参加这样的暴力犯罪案件,但是这个年轻人的目光始终很冷静,丝毫没有因为叶修与受害人的这场一面倒的交锋而动摇,他一直在观察法庭上处于不同立场的角色的反应,检方,法官,证人,陪审团,并在面前的笔记本上详细地记下要点。

这小子,带得出去。

如果换了小高……恐怕都不敢与证人席上的受害人对视,那个孩子……心太软了,这样的案子他们这边抹黑对方证人的手法做得稍微有点过头,那孩子大概就要坐立不安了,让陪审团看在眼里,算什么?

所以王杰希就从不带他参与这样的案子。

“啧,你早晚总要放他独立办案的。”叶修有一次对王杰希说。

“还有别的案子可以做。”那是王杰希的回答。

其实,像他们这样的律师事务所,选择案子的余地并不大。

但是叶修并不介意。

是案子找上他们,而不是他们随心所欲地挑选案子,这的确是他们在目前的阶段无法控制的事,但,只要在这一步之后,主动掌控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就够了。

这次开庭之后,控方会找他谈交易的,他猜。他可以把条件谈到缓刑,送控方一个认罪协议。

对于他的当事人而言,这是他能在这个案子里得到的最好结果。他做过这件事,即使他满脸无辜地宣称那是女方事后的诬陷,叶修只需看一眼就知他在演戏。赵天华,家境优渥的富二代,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叶修打赌这不是他第一次惹出这样的麻烦,多半是他爹妈出钱摆平了一切,所以警方记录上连个前科都没留。然而这一次还是惹上了官司,而且不止眼下这一桩。

这是早晚的事。

就在控方准备结束举证的时候,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青年走进法庭室,约莫二十五六岁,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举止斯文有礼,神情上由于过分严肃而显得有些冷淡。

他通过旁听席向控方律师递了一张纸,对方一开始只是不在意地瞥了一眼,紧接着戴上眼镜细细地看了起来,然后起身:“法官,控方有新的证据要呈送法庭。”

叶修撇了撇嘴,回头朝那年轻人斜了一眼,那人的嘴唇似乎细微地动了一下,却不是在笑。

“张检察官。”庭审结束,叶修就找上了那个眼镜青年。

“是副检察官。”对方用手指推了一下眼镜,认真地纠正。

张新杰,任职于地区检察署,入职三年便从助理检察官被提拔为副检察官,因为人严谨细致,在庭审中极少失误,深得上司的器重与信赖。

叶修的律师事务所与张新杰也屡有交锋,胜负维持在相对平衡的五五之数。无论是叶修还是王杰希,都早他几年入行,以庭审技巧和执业经验而言,可能都还略胜他一筹,但这人虽生就一张纯良正直的书生脸,却颇长于揣摩人心,对于细节的执着到了让人吃不消的程度,又一板一眼地恪守程序,和他交手时如有一丁点程序上的漏洞,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更让人无力的是,这个不过只有三年执业经验的年轻律师,已展现出可怕的掌控法庭节奏的能力。叶修王杰希自也是个中翘楚,但是……当叶修和张新杰出现在同一个法庭的时候,张新杰往往是那个更易获取旁人信任的人,无论是在法官还是陪审团跟前。

法官就不用说了,在他们眼中叶修就是律师圈的老油条,手段不地道的混账小子,他们未必讨厌他,但总是倾向于判定他在法庭上搞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动作。叶修坚持这些老古董对他成见已深,不过他也不在乎,没有一个法官会蠢到因为偏见在庭审中表现出实质性的倾向,那等于是轻轻松松送他一个无效审判,他简直乐见其成。

真正让叶修觉得冤枉的是陪审团的看法,他和张新杰对于陪审团而言都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但当他们站在那十二个代表不同群体的陪审员跟前,即使同样端端正正地穿西装打领带,张新杰是诚恳可靠字字箴言的正人君子,叶修就是“似乎不太正气”“多半和被告是一路人”的“坏蛋律师”。

这是苏沐橙的结论。苏沐橙在律所的一项工作是研究陪审团,了解他们的背景,分析他们的心理,推测他们对某一证据的反应,进而对庭审策略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倒不是说这家律所有钱到了能专门请一个陪审团专家,她只是擅长做这方面的事,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自己拿一个律师牌照,但她对于短兵相接剑拔弩张的庭审兴趣缺缺,她更乐于为叶修和王杰希的出庭做好基础工作,最大程度地支持他们的辩护。

叶修接某个案子时,她曾经组织过一个模拟陪审团,当他们遇上有财力且不吝啬花钱的当事人时就能这么玩。其中有一个陪审员的原话就是,“你们的律师表现得就像他是整个房间里最聪明的一个,他的眼神在嘲笑我们每一个人。”

叶修匪夷所思地望着苏沐橙。

“我认为是脸的缘故。”王杰希客观地就事论事地说。虽然他其实就是在讽刺自己的搭档。

“需要我提醒你当初大家曾经担心你的大小眼会吓到陪审团吗?”叶修反唇相讥。

这是事实。王杰希的外型其实颇为英俊,唯独生了一双异于常人的大小眼,普通人乍见之下都会吓一跳。他第一次出庭的时候,苏沐橙曾经委婉地建议他给眼睛化一下妆。第一印象很重要。

王杰希礼貌地拒绝了。他摆平了陪审团,或者说整个法庭。是,第一印象很重要,人们第一眼见到他确实首先会注意他的大小眼,但那之后他们多半都会忘记。

“我认为我看上去很真诚,很谦虚。”叶修喃喃道。

王杰希大度地没有对“真诚”和“谦虚”这两个词嗤之以鼻。

叶修仿佛思考了一下:“以后我们挑陪审员,需要考虑剔除那些过分自卑的家伙。”

苏沐橙微微耸了耸肩。“另外一些陪审员认为,你看上去有些愤世嫉俗。”她说,又补充了一句,“当你和张新杰交手的时候。”

是的,如果对手不是张新杰,就很少会碰到这样的问题,事实上叶修还能让对方律师显得充满敌意,他能轻而易举地激怒他们,让他们发出喷怒的咆哮,就连脸上都写满了愚蠢的侵略性。而叶修就坐在他的席位上满不在乎地笑,那种时候他还是讨陪审团喜欢的。

但是叶修没法激怒张新杰。没有人曾经做到过这件事。

“你说张新杰他故意表现得,我像是在用不正当手段欺负他,要不要脸?”他愤然道。

“你确实在用不正当手段,你们俩又是对手,所以,那不完全是假象。”王杰希似笑非笑。

苏沐橙的答复则是一个眉眼弯弯的微笑。

综上所述,“因为脸的关系”,公司讨论决定,一旦对上张新杰,就撤下叶修,换王杰希上,毕竟如果只是因为自家王牌“长得像是在嘲讽法庭”而输掉官司实在有够憋屈。

叶修也不太想对上张新杰,他自然不怕他,但又觉得这个一板一眼、不肯放过一点细节的家伙太麻烦。

“张副。”他嘿嘿笑着说,“这不是你接的案子。这甚至不是你们检察署的案子。有必要对我们这么一小律所全场人盯人吗?”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

张副检察官平淡无波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微微一沉。

站在一旁的安文逸立时低声提醒叶修:“叶律师,我们还在法庭,这里禁烟。”

叶修停止了掏口袋的动作。

 “向检控方提供犯罪证据,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叶律师不觉得吗?”说这话的时候,张新杰依然是照常的一本正经,连眼神都没闪一下。

叶修嗤笑了一声:“赵天华的另一个案子在你手上。你想要协助这边的控方定罪成功,这样他就有了前案,你想引入这个案子作为你的证据,这是你心里打的算盘。但是,我们会向法官提出,这是带有显著偏见的证据,你很清楚那不会被纳入呈堂证据。想都不要想。”

“当你们面对证人席上的受害人,你们会质疑她在事发当天的穿着,她放任被告接近她的态度是否传递了暧昧的信息,她是否喝了酒从而影响她的判断,她是否邀请被告上门。你们会在陪审团跟前暗示,她在邀请被告,强暴她。这是你们的惯用手法。”张新杰的语声平静得就像在陈述事实,让人抓不到半点他对于所述事实的态度和情绪。

“那是合理怀疑。”叶修慢慢地说。

“我明白。”张新杰淡淡道,“我没有办法阻止你们要做的事,你们也同样不能阻止我。”

叶修摊了摊手。

这时张新杰的手机响了,他扫了一眼,简单地说了句:“法庭见。”转身就走。

“怎么?后院起火了?”叶修眯着眼睛笑嘻嘻地说。

张新杰回头,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

“啊对了,赵天华下一个案子是王杰希上。”叶修又加了一句,似乎是对“法庭见”的回复。

张新杰没说什么,步履稳定地离开法庭。

对手是谁,对他而言毫无区别。

 

本文CP只有双杰。

叶修王杰希只是合作默契(如果我能写出默契的话)又互相吐槽的搭档,没有暧昧没有前任关系。

文中任意其他两个角色之间只可能CB,不可能CP。双杰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他俩谈上恋爱呢,其他人我哪儿顾得上啊(我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是废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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